(上接B125版)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5,68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34,496,729 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亿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506.91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334.1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34,496,729 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2.52%。上述分红预案符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仔细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法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金融服务协议》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防范资金周转的金融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的投融资能力,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与财务公司协商,双方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期限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将可能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故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4,348.76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为1.84%。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该事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已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拟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预案。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已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拟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厚林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成员单位的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534,783.18 万元,负债总额为1,334,775.35 万元,其中,吸收存款为1,328,341.8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0,007.83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6,768.11 万元,净利润12,711.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核实,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存款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证金存款等)。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存款余额不超过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授信额度,但保证金存款则不受上述限制。
2、授信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开立商业汇票、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间,本公司可以向复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5、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期限一年。
6、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将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事项。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财务公司出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第七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平均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平均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复星高科成员单位中与公司同类型企业所提供的同种类、同期、同档次贷款所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银票保证金比例不高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开票所需保证金比例。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和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复星高科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标准,二者以较低者为准。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根据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本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和43,000万美元(包含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727万元人民币和6,540万美元。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和43,000万美元(包含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但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其他事项或者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要求的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颜区涛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T53CB7M
6、主要业务:铁矿石、煤炭、焦炭破碎、筛分、混匀和销售。
7、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疏港路6号C区202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10、如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矿国贸”)
1、成立时间:2014年02月24日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风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090519382E
6、主要业务:铁矿石贸易
7、注册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一层4001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10、海矿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之海新材料”)
1、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8日
2、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风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QDGD8A
6、主要业务: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
7、注册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港北路海岸华庭H幢7层706房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10、星之海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
1、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3日
2、注册资本:118,620,984.22美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董事长:刘明东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074221-000-11-20-A
6、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7、注册地址:LEVEL 54, 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ONG KONG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10、Xinhai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
1、成立时间:1996年10月14日
2、注册资本:734,150,000美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董事长:滕磊
5、主要业务: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
6、注册地址:Level 11, 20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洛克石油51%股权,并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洛克石油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政府审批,交易能否通过有权机构的审批尚存不确定性。
8、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为澳洲会计准则下的数据):
9、洛克石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Roc Oil (Finance)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财务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6月8日
2、注册资本:1澳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董事长:Lorne Krafchik
5、主要业务: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
6、注册地址:Level 11, 20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7、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洛克石油之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为澳洲会计准则下的数据):
9、洛克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鑫茂”)
1、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3日
2、注册资本:488,426,059.44 港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董事长:刘明东
5、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6、注册地址:LEVEL 54 HOPEWELL CTR 183 QUEEN’S RD EAST HK
7、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9、香港鑫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系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投资并购及其它特殊事项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该类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该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如因金融机构要求等原因须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的情形除外)。考虑公司对被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该类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且其相关融资的目的系为促进主业发展,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为该类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开展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各子公司日常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5,000万元人民币和18,200万美元,按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61,756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727万元人民币和6,540万美元,按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77,2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概述:针对生产运营需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品种,以及其结算涉及外币品种的期货及衍生品;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即期外汇等业务或上述各资产组合业务。
● 业务规模:公司在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申请交易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保证金最高占用额、最高额度分别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使用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受大宗商品市场价波动影响明显,为防范和减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外币结算带来的汇率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大宗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锁定公司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2、外汇衍生品交易
由于公司跨境投资并购业务涉及的美元等外币交易金额较大,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已建立成熟的套期保值体系,包括规章制度、业务模式、专业团队、套期保值会计等,保障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合规、稳定开展。
(二)交易品种
1、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品种
针对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品种,以及其结算涉及外币品种的期货及衍生品。
2、外汇衍生品的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即期外汇等业务或上述各资产组合业务。
(三)业务工具或投资方式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运用境内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或银行等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
(四)交易金额
经公司研判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情况,公司在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申请交易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保证金最高占用额、最高额度分别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使用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五)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上述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及募集资金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监管规定所禁止的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或套期保值业务。
(六)交易期限
本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3 年度在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申请交易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保证金最高占用额、最高额度分别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使用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并审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对冲产品价格波动、减少汇兑损失、套期保值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进行上述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无法以适当的价格买入期货套期保值合约。
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按照《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为避免银行信用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3、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执行纪律要求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操作套期保值交易;并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杜绝直接或间接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及募集资金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为业务配备必要的电子设备,保障业务的稳定开展。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及风控措施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风控措施: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风控措施: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风控措施: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对公司的影响
铁矿石、石油是公司主要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明显、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模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进行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结算相关的外汇期货套保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结算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采购及产品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在资金管理和日常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模式,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进行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结算相关的外汇期货套保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结算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采购及产品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相关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
至2023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议案7的表决;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议案7、8的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个人股东拟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2700
联系人:程蕾
电话:0898-67482025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3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6日(星期四) 至04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3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3日上午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明东
独立董事:孟兆胜
总裁:郭风芳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婧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彤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13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6日(星期四) 至04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海南矿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3亿元额度进行矿产资源类企业权益性投资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与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香港联交所证券代号:01164.HK)签署认购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中广核增发的659,400,000股股票,每股价格0.52港币,投资金额合计港币342,888,000(按照投资时的相关汇率计算,约折合人民币299,831,55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8日、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2-027)。
根据上述授权,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和中广核股票价格变动,公司持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中广核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3日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继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了持有的中广核股票合计242,835,000股,处置股票损益合计为4,611.84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持有的面值1,590万美元的债券于2023年1月29日到期,债券总收益为345万美元。上述两项证券投资收益合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1.29%。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所持中广核股票和洛克石油持有美元债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经公司初步核算,2022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出售的中广核股票和洛克石油所持债券到期收益扣除其年初账面公允价值及本次相关交易税费后,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分别约为3,309.95万人民币和200.43万美元、540.93万人民币和32.56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再持有中广核股票。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确定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8日披露《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持有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8,108,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8,058,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4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海钢集团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减持期间内,海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34,496,729股的0.002%;海钢集团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或“本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上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所提供的审计业务由总所承办。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业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
2、人员信息
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6.20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5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4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有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于2021年审结并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有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国秀琪
(2)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
(3)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园园
签字项目合伙人:国秀琪,2019年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园园,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上会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6万元,合计246万元。2023年度,如合并范围不变,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与2022年度基本保持不变。
(下转B127版)
本版导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3-29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