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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沈阳市创新推出

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无须提前还贷

存在抵押也能交易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公司以及在沈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简化流程、共享数据、打通瓶颈,创新性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即产权人在没有全部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将抵押房产过户给买方,结清房款后,买方继续在银行抵押并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通俗来讲,就是抵押房屋在不用提前还清抵押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完成交易、登记过户。

通过创新模式和系统优化,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无缝对接、即时办结,大大节省交易、登记时间。

以往,存在抵押贷款的房产进行市场交易,需要卖家自筹资金或者利用买方的首付款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方可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设立登记,这种模式下,需要提前还款才可进行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设立登记,存在买卖双方交易风险大、成本费用高、耗费时间长等问题。

3月10日,沈阳市张女士和朱女士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办理了二手房“带押过户”手续,双方在盛京银行的协助下,1个小时内就完成了带抵押二手房转移登记,将原本需要多次往返银行,耗费几十天的业务一站式办理。

该模式实现了多个事项集成受理、优化了流程、节约了费用、缩短了时限,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模式,有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联动。

沈阳市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资金安全有保障,由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公司监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金融机构可放心交易,保证了资金安全。

✔二是交易过程零收费,整个办理过程包括资金监管政府部门均是免费服务,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三是适用对象新突破,不仅住宅性质的二手房适用新模式,非住宅性质的二手房也同样适用。

✔四是服务更便捷,各相关部门系统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实时信息共享,买卖双方和金融机构只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一次申请,其他工作由各部门后台协同完成。

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沈阳市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新模式,为二手房市场注入新活力,持续助力合理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