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厂合并需要什么
两个厂合并需要:
1.提交公司合并、分立的申请
(1)拟合并的公司有两个以上原审批机关的,拟解散的公司应当在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之前,向其原审批机关提交公司合并而解散的申请。
(资料图)
(2)拟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2.债权、债务的公告
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应当自审批机关就同意合并或分立作出初步批复之日起十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于三十日内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公司债权人无异议的,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的证明;
(2)公司就其有关债权人的证明;
(3)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
(4)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公司合并或分立。
3.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应自审批机关批准合并或分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存续或新设公司的事宜,到相应的审批机关办理有关缴销、变更或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手续。
(1)公司采取吸收合并形式的,接纳方公司应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加入方应到原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公司采取新设合并形式的,合并各方公司应到原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到审批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3)公司采取存续分立形成的,存续的公司应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到审批机关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4)公司采取分立形式的,原公司应到原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到审批机关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4.债权、债务的变更公告
合并或分立后续存或新设的公司应自变更或领取营业执照起三十日内,向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之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变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
5.办理税务、海关、土地管理和外汇管理的登记手续
二、公司分立的形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分立的形式有几下几种:
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三、公司分立的权利义务
公司分立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当事人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