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因水而兴,绿色正是这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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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奏响“协奏曲”,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本底不断厚植。

保护生态,生态也会回馈。2022年,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0%,较2018年上升7.3个百分点;PM_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26.2%,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9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92.1%,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

联治污染 守护碧水蓝天

大江奔流,将长三角城市群城市串联成一体。滁河为长江下游一级支流,是皖苏两省跨界河流。2018年,皖苏两省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江流域滁河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确定以滁河陈浅国控断面水质为考核断面。在双方携手治理之下,滁河陈浅国控断面年度水质已连续五年稳定达标,水环境持续改善。

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是让百姓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需要。

我省积极开展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共抓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我省针对污染较突出的水泥、火电、玻璃、家具、砖瓦等行业,主动加压,制定更严的地方标准,全面执行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推进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累计注销老旧机动车百万余辆,为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减排打下坚实基础。

共抓跨界水体协同保护,我省与苏浙建立了跨界水体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织密长江干流水质监测网络,预警监测体系基本建立。马鞍山市博望区与南京市江宁区建立石臼湖联合河长制,形成跨界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深化淮河流域跨界水体常态化会商,宿州与徐州、宿迁建立联合检查和轮值制度,有效解决汛期跨界污染纠纷问题,宿州市入洪泽湖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

共抓固废危废协同监管,我省推进铜陵、马鞍山、合肥建设国家级“无废城市”,落实长三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率先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大固废危废非法转移案件联合查处力度,2018年以来,协同查处沪苏浙固废危废非法转移倾倒案件35起,违法企业累计赔偿金额9500余万元。

碧水东流初步显现,蓝天白云渐成常态。2022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6.1%,比2018年上升10.6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8%,较2018年上升18.1个百分点。全省PM_2.5平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25.5%,雾霾天显著减少,蓝天白云成为“朋友圈”常见的亮丽风景。

共保生态 夯实绿色本底

长三角是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也是绿水青山样板间,拥有数量众多的“天然氧吧”“森林城市”。

我省织密筑牢生态屏障,2018年至2022年,由“两廊两屏”建设上升为“四廊两屏”,即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西、皖南生态屏障建设,全省累计造林绿化763.52万亩,长三角森林面积中“安徽绿”约占三分之一。全省湿地保护率从37.3%提高到51.5%,合肥市入选“国际湿地城市”。生物物种多样性逐步恢复,扬子鳄放归自然、野生江豚逐嬉长江、东方白鹳频现巢湖。

生态系统修复,夯实绿色本底。我省出台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布局生态保护修复12项重点任务和40项重大工程,实施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治理水土流失460平方公里,修复废弃矿山近30万亩。淮北绿金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淮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实施长江“1515”岸线分级管控,退还水域577万平方米,释放岸线66.7公里。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动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恢复,2022年,长江安徽段采集鉴定鱼类72种,同比增加9种。

放眼长三角,去年三省一市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升区域林业生态建设协同治理水平,编制《皖西大别山和皖南—浙西—浙南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方案》,印发《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方案》;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编制完成长三角生态屏障建设方案;强化沿海、沿江候鸟重要迁徙通道和越冬地保护管理;实施区域重要河口区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累计安排17.6亿元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针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贸易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立案侦办犯罪案件5000余起。

共商共建 优化协作机制

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活力。

新安江畔,率先迈出改革步伐。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的新安江,出境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60%以上。新安江水质优劣很大程度决定了千岛湖的水质好坏,关乎长三角的生态安全。皖浙两省实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过三轮试点,新安江成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吨好水。当前,上下游生态补偿范围正逐步向全要素扩展。

地缘相近、水气相连的三省一市,把握国家战略契机,在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中,优化全方位协作机制,共商区域政策协同创新。

2021年5月21日,原长三角区域大气、水污染协作小组调整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推进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长三角区域联保共治机制持续推进。去年,三省一市共同落实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互认;联合签署备忘录,推进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危化品运输数据及固废危废管理信息互联互通;部署并开展多个联合打击环境犯罪的专项行动;首次联合评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等。

三省一市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不断提升长三角发展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