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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凌晨,东莞厚街交警大队接报警称,一男子涉嫌酒驾,还与他人发生纠纷。经检验鉴定,该男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当晚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原来,被举报男子叫唐某。当晚唐某与朋友吃夜宵喝了酒,唐某叫代驾送其回住处。不过,代驾送其到达目的地后,唐某突然想把车挪至店面门口位置。于是,唐某下车把停在门口的电动自行车挪开。结果这一举动触发了电动自行车的警报,电动自行车车主下楼与唐某理论,争吵之下,唐某强行把车停到店面门口,完全没意识到酒后不能开车。

民警了解清楚情况后,把唐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过检验鉴定,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得知自己醉驾将面临严厉处罚,唐某懊恼不已,但为时已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莞厚街交警提醒: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驾驶行为。不管是城市道路还是非城市道路上,只要车子动了就是驾驶行为。所谓的挪车一样是开车行驶,只要是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自然要算是酒驾。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