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个体无法按照理性假定进行决策,个人投资者非理性的金融决策会损害个人的金融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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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传统金融理论中关于投资者决策行为的核心假定是经济个体的完全理性,即遵守偏好的公理性,在不确定条件下以期望效用最大化为决策目标,并按照贝叶斯法则更新信念。

然而现实金融市场中行为人的交易特征表明,理性假设无法准确刻画个体的真实决策行为。

盈余公告效应、股权溢价之谜等诸多金融异象产生,投资者行为偏差如资产配置分散化不足、过早卖出盈利股票而长期持有亏损股票、过度交易等普遍存在。

从投资者实际决策心理出发的行为金融学应运而生。

以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为依据,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决策的分析从“应该怎么做决策”转变到“实际怎么做决策”。

证实了经济个体无法完全按照理性假定进行决策,表现出背离理性条件的金融行为。

个人投资者非理性的金融决策在微观层面,阻碍了投资者分享市场改革的红利,损害了个人金融福祉。

对于金融市场而言,投资者群体的非理性将导致市场价格机制紊乱,市场监管的失灵,使得金融市场功能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

从宏观经济来看,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一国金融业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受到投资者成熟度的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需要理性的投资者群体。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者突破1.9亿,持股市值为5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比达85.37%,个人投资者交易额占比为82.01%,而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仅为14.76%。

可见,中小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市场数据和理论研究均表明,个人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突出。

此外,《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2020)》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值换手率为193.44%,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市值换手率达456.16%,投资者偏好“快进快出”的交易方式。

但频繁交易却没有带来更高的投资收益,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市值为自然人投资者的0.76倍。

而机构投资者盈利金额为自然人投资者的3.6倍,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资金规模大,但过度交易导致盈利能力较差。

基于我国证券投资者交易数据的实证研究也发现,投资者存在政策依赖性心理和过度自信。

不同投资规模的股民均倾向过度交易,且中国投资者卖出盈利股票而长期持有亏损股票的处置效应更严重。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投资者在金融决策上的失误?通过何种方式能有效的改善投资者的行为偏差?

国内外对如何纠正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偏差研究方兴未艾,学者们从金融产品设计、信息披露、金融建议与信任等制度建设角度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但是,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投资者的行为偏差。

20世纪初的互联网投机泡沫和2008年的华尔街金融危机就是有力例证,投资者的行为偏离完美理性的程度无法仅仅通过市场监管的有关举措得到改善。

事实上,Mandell和Klein在对金融危机的反思中提到,投资者金融素养的匮乏是危机爆发及危害蔓延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金融素养是一种特定于个人金融方面的人力资本,体现了投资者掌握基本经济、金融概念,运用金融知识和投资技能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以实现终生财务保障的能力

旨在提高个人金融素养的教育活动能较好地引导和规范居民的投资行为,纠正其错误的金融观念。

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金融教育是为个人提供基础且必要的金融知识,促进其掌握投资技能,提高金融能力,并有效地管理金融事务的过程。

针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按照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定义,金融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的社会活动。

旨在通过传播投资知识、传授投资经验、培养投资技能、倡导理性投资观念、提示相关投资风险、告知投资者权利及保护途径等,进而提高投资者的综合素质。

据OECD(2015)的调查数据,已有59个国家将金融教育纳入国家战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将金融教育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中。

近年来,我国对金融教育的重视度也持续提升,自2000年开始启动针对证券投资者的大规模金融教育至今。

金融教育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2019年3月,证监会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将在学校教育中大力推进证券期货知识的普及。

强化全民理性投资意识,进而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成为了金融教育的主要目标。

基于此,研究金融教育在减少个人投资者非理性行为方面的作用。

不仅能为解释投资者的行为偏差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也将为监管层面推进普惠金融教育,提高个人投资者综合素质提供理论依据。

从现有研究来看,金融教育显著地影响着个人的金融决策行为,并促进了有益的财务管理结果。

比如金融教育提高了个人的储蓄意识和对401(k)计划的参与

接受过金融教育的居民家庭持有风险资产的可能性更高,更愿意采纳理财顾问的金融建议,投资组合的多样化程度更高。

金融教育还有助于降低个人贷款违约的可能性以及缩小财富差距,降低财富不平等。

但部分学者对金融教育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Fernandesetal.采用meta分析发现,金融教育干预措施仅解释了所研究的金融行为差异的0.1%。

即时的金融教育项目会对个人决策产生短期的积极影响,但长期影响不足。

Willis认为,心理偏见、启发式决策和外在环境等因素,造成以提高金融素养为宗旨的金融教育难以改善个人固化的非理性投资行为。

因此,拓展金融教育有效性的研究视角也是金融教育相关研究的重点。

与改善投资者行为偏差密切相关的研究还有投资经验对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的影响。

个人投资者具有从交易中学习的能力,对于证券市场中的干中学(Learning-by-doing)效应,List和Millimet的理论研究表明,市场经验影响个体理性水平及个体理性发展情况。

投资者通过投资经验的积累提升了对金融市场内在机制和结构的了解,减小了对金融产品真实价格的估计误差,从而降低了投资过程中的非理性行为。

投资者的实践经验还有助于提升选股能力和择时能力,提高投资收益,也会影响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和进入与退出股市的决策等。

上述研究指出了投资经验在改善投资者非理性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当考虑到组成金融市场的个体具有实践学习能力时,投资者行为层面的诸多异象或许可以得到解释。

基于以上有关金融教育、投资经验与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研究的理论和现实背景,我们可以发现:

首先,有关金融教育与个人金融决策行为的研究以实证分析为主,多采用家庭层面的居民调查数据,聚焦股市参与、储蓄行为、信贷与负债行为等经济决策。

一方面,居民调查可能存在被调查者与家庭投资决策者、户主与家庭投资决策者之间不完全一致的问题。

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对金融教育与非理性投资决策如处置效应、过度交易等的因果分析关注较少。

此外,不同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和金融教育制度体系存在差异。

比如美国金融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散户投资者已逐渐边缘化,其金融教育体系相对完善,早在2006年就制定了“金融扫盲”的国家战略。

在此背景下,金融教育对个人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的影响可能也存在不同。

因此,有必要立足中国资本市场。

以针对性的金融教育调查数据和真实投资行为数据(账户级数据)做支撑,解决实证研究的数据难题,深入探讨金融教育对个人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的影响。

其次,现有文献对于金融教育有效性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对有效性的分析方式见仁见智。

一方面,承袭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真实决策行为“非完全理性”的研究范式。

金融教育的有效性应关注投资者是否通过接受金融教育,降低实际决策偏差,优化决策方案来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最终的落脚点是投资者金融福祉是否得到提升

这也是本文对金融教育有效性分析的研究思路;

另一方面,合理的金融教育评价体系需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兼顾不同维度反映的金融教育特征,可考虑构建能定量刻画个人接受金融教育状况的指数。

基于此,本文在金融教育指数编制方面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最后,金融教育与投资者行为研究不能忽视个人投资者本身的实践学习能力,我们需要认识到随着证券投资经验的积累,投资者是变得狂热与盲目,还是变得智慧与理性。

因此,研究中应关注到投资经验与非理性行为的短期关系和长期效应。